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5

   

各二级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普洱市委、市政府、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二十条工作要求及措施》《普洱学院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确保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和行动到位,做好人盯人管理,坚决落实教育部五个一律和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进入学校的师生需佩戴口罩、出入证、在学校大门口接受体温检测,进行“两码联查”(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联查)。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证明或疾控中心关于不宜接种疫苗相关证明方可返校。

2、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北门、创业楼侧门、网球馆侧门三道门岗实行封闭管理,师生日常进出校园统一从学校正大门(南门)进出。北门及网球馆侧门因施工需要提供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进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出。

3、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学生须出具今日校园网上请假二维码,经扫码验证后方可从正大门外出校园,待返校时需要经门卫核实身份后进入校园。

4、学生外出就医后返校须凭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或治疗单据(未住院)方能返校,门卫根据医院的出院证明或单据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5、加强实习学生外出管理,上学期安排在思茅区实习办理实习证的学生,如实习结束,请相关班级班主任将学生实习证收齐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交还保卫处。本学期安排在思茅区实习需要办理实习学生出入证的班级,请各二级学院提供名单,由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委统一到保卫处办理实习生证(注:实习证背面盖学院公章,正面盖保卫处公章。)

6、学院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班级,由二级学院统一出具证明,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段,并列出学生清单,由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门卫给予通行,外出时需整队后集体外出和返校,不得在校外滞留(注:开学后三周内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7、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思想和纪律教育,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学生不得擅自攀爬、穿越、破坏学校周边的安全隔离栏、隔离墙,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做到人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争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二)牢固树立整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学校将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活动。

(三)继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各二级学院加强对我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调研工作,切实做到对涉黑涉恶线索全覆盖,不漏报、不瞒报。同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对九种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调研,如发现有以下问题线索,请及时向保卫处上报。

1、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管理和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学校及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违法犯罪行为;

4、经常性的虐待、性骚扰、软硬暴力,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5、经常性的校园欺凌行为;

6、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有组织的暴力催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8、各类聚众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9、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学校反恐维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认清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西方意识形态对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的严重威胁加强网络监控和信息的分析研判,掌握舆情主动权,引导舆论理性表达,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危及校园安全的隐患。

1、在学生处指导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召开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做好学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认真排查个人极端行为安全隐患,对重点人群要加强监管,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

2、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注意用电安全,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严禁损毁消防设施和灭火消防安全设备;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不合格电插座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认真排查和整改学生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情况。

3、深入了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对苗头性、行动性涉稳信息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动向及时预警、核查处置、反馈报告。

(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集中通过主题班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疫情防控、防传销、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盗、防校园网贷,防交通事故、防溺水、消防安全、防传染病、防打架斗殴、防触电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一是重点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和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上好开学第一课;二是继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开展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河塘、水库、沟渠边游玩和游泳,不擅自进入学校景观水池、不靠近学校校内河道和涉水过河;四是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按交通法规驾乘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在校园内外不超速、超载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并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划线内;五是加强在建工地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在建工地,严禁翻越施工安全隔离栏,不靠近隔离栏,不在施工区域附近逗留,注意避让施工车辆。雷暴雨天气和汛期期间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高空坠物、泥石流、避免到高处、大树下避雨防范雷电。

(七)重视学生禁毒防艾宣传,主动学习禁毒防艾知识,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和防范措施,积极参与禁毒防艾知识宣传讲座和相关活动。

(八)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做好各项应急处突准备工作,严格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应急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核实。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掌握维稳信访动态,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后15分钟内通过电话,35分钟内通过书面及时、如实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九)提升师生安全素养,积极关注“云上学安”“普洱警方”“思茅消防”“云南禁毒”“云南防艾”微信公众号和各班安全信息员转发的安全信息,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大事不出,小事少出或不出的原则,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师生安全工作的宣传,组织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着眼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对所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将安全工作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情况反馈。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阶段性、过程性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安全信息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加强痕迹管理,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整理归档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将2021年以来召开主题班会情况选取部分纸质材料于315日前报送保卫处存档。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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