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清明节安全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3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二十条工作要求及措施》,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共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确保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和行动到位,做好人盯人管理,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进入学校的师生需佩戴口罩、出入证、在学校大门口接受体温检测,进行“两码联查”(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联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学生须出具“今日校园”请假二维码,经扫码验证后方可从正大门外出校园,待返校时需要经门卫核实身份后进入校园。

2、加强学生思想和纪律教育,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学生不得擅自攀爬、穿越、破坏学校周边的安全隔离栏、隔离墙,做到人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争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3、深入了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学生之间或师生之间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对苗头性、行动性涉稳信息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动向及时预警、核查处置、反馈报告。

二、多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集中通过深入学生宿舍、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疫情防控、防传销、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盗、防校园网贷,防交通事故、防溺水、消防安全、防传染病、防打架斗殴、防触电和食品安全、反恐怖主义和邪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各班级对预防溺水承诺书签订情况排查,没有签订的学生要进行签订,并由班主任和学生各保管一份。参见附件1

三、提高防骗意识,注意信息安全,不泄露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等个人信息,不轻信、不转账。无论是在学校、外出、旅游和回家时不和陌生人搭话,不轻易相信QQ微信上好友借钱、不喝陌生人送的饮品,不抽陌生人敬送的香烟,以防受骗上当。

四、加强个人财物安全防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如离开宿舍要确认切断电源、水源,关窗关门上锁后方能离开宿舍,以免发生被盗或安全事故。

五、清明节日期间学生离校外出,必须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辅导员、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去向,与学生保持信息畅通,返校后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六、大力开展无诈校园创建工作,加强防范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发挥党、团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推动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使用。请各班开展排查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情况,没有安装的同学都要求必须安装。各班级排查如果没有签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的学生要进行签订,并由班主任和学生各保管一份,参见附件2

附件1:预防溺水承诺书

附件2: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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