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贯彻执行。
(二)负责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廉部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防范和处置邪教、宗教渗透,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五)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和突发事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校内各单位治安隐患整改。规范校内交通设施和交通标识等,规范汽车出入管理,监管停车场,疏导和维护校内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协助交警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六)执行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校园昼夜巡逻、守护、接处警和应急处突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的发生;负责保安人员队伍管理。
(七)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并根据不同时期的治安问题组织专项治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八)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维护校园秩序。
(九)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法规,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定期检查各项消防制度落实及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十)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员户籍管理,提供涉及户籍、身份证相关事宜的咨询服务。参与审核本校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协助办理本校学生参军、就业政审材料。
(十一)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二)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校园秩序进行有效管理;协助抓好校园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负责联系社区居委会,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十四)负责部门资产、网络安全、档案材料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网站及宣传栏目建设及管理。
(十五)承担上级部门、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