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开展“安全生产月”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作者: 时间:2021-06-10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加强我校安全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的通知》(云教发[2020]6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5月23日—6月5日,保卫处组织基建处、后勤处、实验实训中心开展了全校重点区域安全大检查。

检查重点对学校在建工地、学生食堂、实验室、学生公寓、进行了综合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求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针对学校的校舍、施工工地、护坡、新建项目边坡、围墙等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由保卫处、基建处和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在施工工地召开普洱学院安全工作专项现场办公会议,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生命至上,安全和安全第一,要把安全摆在特别突出的位置。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台账记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要求各部门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备案,并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的开展,做好安全整改和预防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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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作为人员密集区域,公寓管理人员一定要做好巡查和监督,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提醒学生在离开寝室前一定注意断水断电,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对校园在建工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醒工地负责人加强安全意识,做好消防、用电安全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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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食堂、商铺、消防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食堂生鲜原材料验收检查、油烟净化灶具清理、副食品生产日期安全检查、洗消间规范操作和台账工作检查、消毒设备安全检查对学生食堂进行检查,要求保障食堂文明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做好所有售卖食品48小时记录和留样,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对发现教工食堂灭火毯没有摆放在锅灶周围的问题现场进行整改。学校保安人员一定要加强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牢记应急事件处置流程,坚持做好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随时做好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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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图片20210617111954为保障学校的安全维稳工作,保卫处仍坚持24小时人员值班和安全日报制度,确保对于校园安全事件能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保卫处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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