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6-11-11

为了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涉外突发事件,明确涉外突发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最大限度减少涉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普洱市处置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涉外突发事件的界定

涉外突发事件是指学校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可能对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正常的学习生活、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件,具有突发性、严重性和紧迫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或我校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在校外发生的涉外突发事件:

1、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遭受意外事故;

2、中外学生发生冲突事件;

3、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发生交通事故;

4、外国留学生发生自伤、互伤及非正常死亡;

5、火灾事故;

6、传染性疾病应急。

三、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的原则,相关部门要见微知著,明查秋毫。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把可能发生的各种涉外突发性事件控制或化解在萌芽状态。

2、快速反应原则,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先知快报,果断妥当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力减少危害和不良影响。

3、以人为本的原则。涉外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把保护和抢救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4、依法处置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沉着、冷静、果断、理性、忌感情用事,违法违规操作。

四、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发生涉外突发事件,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发生留学生、外籍教师伤亡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或通知后,下列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根据所负职责,积极进行救援、抢险、报告、现场维护及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党委书记、院长和相关领导。

2、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处、后勤管理处及相关系、馆、室负责人。

3、当班保卫人员和校保安人员。

4、设立学校涉外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值班室,值班室电话:2302531

5、在学院门卫值班室设立涉外突发事件报告点。

五、事故的现场处置

(一)交通事故

1、外国留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迅速抢救伤者并护送到就近医院抢救,保护好肇事现场。

2、及时拨打122110报警,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3、及时控制肇事车辆并掌握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肇事者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资料。

4、观察环境,掌握现场证据(如目击证人等)方便时拍照或录相备案。

5、通知家长及外国留学生管理部门。

6、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二)重大刑事案件

如遇凶杀、抢劫、外来暴力侵害、恶性群架、重大盗窃等刑事案件,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向学院安全保卫处报告,同时,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果断做出如下处理:

1、安全保卫处组织学院相关人员果断制止非法侵害、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听取指示,并及时将处理进展和结果及时反馈。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询问和取证工作。

5、通报外国留学生管理的相关部门。

6、通知家长。

(三)自伤、互伤及非正常死亡

1、发现外国留学生自伤、互伤甚至自杀行为,必须及时抢救,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2、及时向110报警,向学院安全保卫处、值班室和学校领导报告。

3、在公安机关勘查人员到达之前,保护好现场,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及时向外国留学生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5、通知有关人员、通知家长。

6、积极了解其原因和动机并协助做好现场勘查、访问和取证等工作。

(四)火灾事故、传染性疾病应急措施参照《普洱学院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执行。

 

 

 

 

 

                                                       版权所有 © 保卫处     联系电话:0879-230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