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第八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及学习大会

作者: 时间:2024-04-1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学校《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4月18日上午职能部门第八党支部在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及学习大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支部书记付维勇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付维勇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普洱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对违纪情形、管理周期、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作了生动详细的解读,帮助大家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

会议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学习新《条例》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同时,在具体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中抓好《条例》要求的贯彻,发现问题、提示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付维勇对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二是突出重点。将《条例》学习作为本次学习教育的重点。要常学常新,学以致用。三是要将党的建设与业务有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四是进一步加强宣贯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科学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安全保障和后勤服务的实际成效。

                                   职能部门第八党支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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