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宣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21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宣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夏季以来,云南省各地溺水事故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惨痛。为强化防溺水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防溺水工作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防溺水工作再强调,再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溺水事故发生。为此,保卫处将防溺水安全知识进行整理,请转发至各班级。

 

附件:防溺水安全知识

保卫处

2022717


 

防溺水安全知识


一、教育部规定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夏季到来,同学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自己一个人独自下水游泳,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出现意外无法及时得到救援。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千万不要与同学私自结伴一起去游泳,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3、不准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在没有家长或者老师的带领下不准去游泳,家长和老师作为成年人有着监护的义务,跟着大人一起去游泳更加安全。大学生虽然成年,但在家长和老师陪同下更安全。

4、不准去没有安全设施或者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夏季游泳一定要选择有安全设施或者有救援人员的场所进行,如果出现意外,可以及时借助安全设施施救或者求助救援人员。

5、不准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对于一些并不熟悉的水域,一定要远离,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水下环境复杂,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很容易出现意外。

 

6、不准盲目下水施救

在与朋友一起游泳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如绳、竿、木板、救生圈等救人,也可以将衣服连在一起当作绳索施救。同时,要尽快求助其他人或者救援人员,大声呼救。

二、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水源地游泳;

4、不要在校外或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三、泳池游泳安全常识

1.池边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2.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3.池边严禁跳水,常因水浅,造成颈椎受伤而终生瘫痪。

4.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5.水中活动时,已感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等。

四、溺水时如何自救

1.要保持冷静不要乱动,眼睛尽量保持睁开的状态,屏住气去除重物;

2.本身水有浮力,上浮的时候双臂张开,顺势向下划水;

3.采取头向后仰,口鼻露出水面,呼气要浅吸气要深;

4.不要因为害怕下沉,而乱动挣扎;

5.如果在水深两到三米的池子,用脚用力地蹬地,加速上浮;

6.如因小腿抽筋导致的溺水者,将下肢的拇趾持续用力的向前上方;

7.如果是被水草缠住,用双手帮助解脱缠绕。

安全高于一切,安全意识应始终贯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除溺水预防外,我们还应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恶劣天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意外伤害安全等方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牢记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最佳代言人;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直接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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