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庆节前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校园安全视频会议和普洱学院办公室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各班级实际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重点对师生进行国家安全、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防传销、人身财产等安全教育,再强调、再落实,全力保障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形势稳定。现将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维护国家安全,坚决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师生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帖和信息时必须注意包含以下内容的不能发;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帖子。

(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在疫情防控严格管理期间,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有学生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履行请销假制度,师生原则上不离开思茅区,严禁前往25个边境县和其它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外出的,需要按规定进行请假和报备,返回时需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证明。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学生不得擅自攀爬、穿越、破坏学校周边的安全隔离栏、隔离墙,经发现后除批评教育外,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将上报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三)继续做好防范传销和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交通安全、防盗、消防、防地震、防汛、不酗酒、防雷电和泥石流、财产安全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教育学生严禁酗酒,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进行排查。根据学生疫情期间心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生处。

二、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国庆节期间安排好教师和辅导员值班,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外出情况,学生在国庆节期间的去向必须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学生生病外出住院要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痕迹档案记录,掌握学生去向和学生保持信息畅通。

普洱学院保卫处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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