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清明节前安全教育工作的通 知

作者: 时间:2021-04-12

关于开展2021年清明节前安全教育工作的通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了保障校园良好的生活工作秩序,为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认真抓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学生宿舍、教室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对学生心理健康、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宗教渗透、宿舍消防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要落实到班级内每一名同学。

2、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所在学院和班级实际对师生进行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身安全、交通、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防网贷、反恐怖主义和邪教、禁毒等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师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开展学生防溺水教育,严禁到水库、湖边等地私自游泳;到游泳池要服从游泳安全管理规定。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服从学校管理规定,不晚归,不私自外出,不喝酒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惹是生非,夜间不在校园四周游荡、大声喧哗,遇到异常情况、紧急情况请及时到门卫室报案或拨打110报警。

5、请同学们提高防骗意识,无论是在学校、外出、旅游和回家时不和陌生人搭话,不轻易相信QQ微信上好友借钱、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喝陌生人送的饮品,不抽陌生人敬送的香烟,以防受骗上当,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通过微信公众号下载钱盾APP以保障资金安全,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请拨打电话96110进行咨询和举报。

6、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外出实习或办事不乘坐无牌、无证经营、超载车辆;不乘坐黑的、摩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教育学生一定要把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划有停车位的位置。

7、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严禁损毁消防安全设备;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以及蜡烛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8、请同学们务必加强财物安全防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离开宿舍外出要切断电源、水源,确认安全,关窗上锁后方能离开宿舍,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9、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于周五(416)前把春季开学初和清明节前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分别选取部分班级召开主题班会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到安全保卫处邮箱pexy***@126.com

  普洱学院安全保卫处

                                                   2021330

                                                       版权所有 © 保卫处     联系电话:0879-2302531